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内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,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、准确性和安全性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。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入职、在职、离职等各阶段的相关资料和信息。
第三条 人事档案是记录员工个人信息、工作经历、培训情况、考核结果等内容的重要文件,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资料。
第二章 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
第四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,负责公司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、保管和利用等工作。
第五条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:
1. 负责员工入职时人事档案的建立;
2. 定期更新员工档案中的信息;
3. 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;
4. 提供档案查询服务,但需遵守相关审批流程;
5.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。
第三章 档案的建立与维护
第六条 员工入职时,由人事部门负责为其建立完整的人事档案。档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
- 员工基本信息(如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联系方式等);
- 教育背景及资格证书复印件;
- 工作经历证明;
- 入职体检报告;
- 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;
- 各类奖惩记录;
- 培训记录;
- 考核评价材料。
第七条 在职期间,若员工发生职位变动或获得新的资格认证等情况,应及时更新其人事档案。
第八条 员工离职后,其人事档案仍需保留一定年限,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妥善保存。
第四章 档案的安全与保密
第九条 人事档案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场所,采取必要的物理防护措施,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。
第十条 访问人事档案需经部门主管批准,并严格控制访问权限。任何未经许可擅自查阅、复制或泄露档案内容的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。
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
第十一条 公司定期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,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。
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。
第十四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本办法条款,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。
通过上述管理办法的实施,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个科学合理、高效有序的人事档案管理体系,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长远发展。